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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路基处理一般要求

发布时间:2019-04-16

1.在特殊地区路基施工时,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JTJ017—96)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有关规定。

2.承包人应在特殊路基处理施工之前28d,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报监 理工程师审批。该方案包括一切材料的说明、样品、试验报告和机械设备情况及施工工艺、技 术措施等内容。

3.不同类型的地基处理开始前应先铺筑长度不小于100m(全幅路基宽)的试验路段或进行成桩试验,试验段和成桩试验的试验结果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规模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图纸不符而需要改变设计,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5.在施工前,承包人应将拟用的土工织物、塑料排水板及砂袋编织布样品及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样品附以出厂说明、取样日期、标明组号和批号,送交试验室进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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