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肢剪力墙与异型柱如何区分?
《异型柱规程》2.1.1条规定,“异型柱是截面几何形状为L形、T形和十字形,且截面各肢的肢高肢厚比不大于4的柱。”
这样该规定就与《高层规程》7.1.2条的规定出现了不衔接的情况,即墙肢高厚比在4~5之间的构件应如何定义,这类构件究竟是按异型柱设计还是按短肢剪力墙设计?《混凝土规范》10.5.1条规定,“当构件截面的长边(长度)大于其短边(厚度)的4倍时,宜按墙的要求进行设计。"
《广东省实施<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补充规定=明确规定,短肢剪力墙的墙肢高厚比为4~8。由此可见,高厚比在4~5的构件宜接弱短肢剪力墙设计,其轴压比应从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