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总经理、副总经理做好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二)负责监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贯彻实施。(三)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安措”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并对各部门安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四)根据季节特点和生产实际情况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五)负责监督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配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工人入厂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和反事故演习,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必要的批示。(六)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网活动,调动和发挥安全监督人员的作用。每月由安监部部部长召开一次安全网会议。(七)主持或协助人身事故调查分析,做好事故原因分析,找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防范措施,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配合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完成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八)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九)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审查,监督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竣工验收。(十)监督外包工程的依法审查与安全管理工作。(十一)探索和推行先进的安全管理手段和方法,不断完善、应用好“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方法,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负责对安全性评价中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部分查评和总结。(十二)参加和协调每月进行的安全情况分析会,每月发布一期安全简报。(十三)组织落实好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通报、快报、简报等形式进行各类事故的贯彻学习,吸取教训,防微杜渐;配合有关部门应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十四)负责公司的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制定和完善治安保卫制度。(十五)监督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和规章制度、制定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检查消防器材的分配、管理、维护和使用;定期试验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完好可用;进行定期性安全检查和节日防火保卫检查工作,对重大隐患要报告上级领导,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十六)负责检查公司重点要害岗位和公司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十七)采取多种形式向公司职工进行有关防火、防爆、防盗的宣传工作,严厉打击内盗,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