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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

发布时间:2017-09-19
以下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1.引言


近些年,国家建设部相继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促使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呈现平稳、趋向好转的态势。但是,建筑施工由于作业环境复杂,工种多、工序多、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多,而且随着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不断应用,在施工生产活动过程中危险和危害因素也相应地多而繁杂,加上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科学技术比较落后,安全保障体系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建筑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下面鲁班乐标就和大家一起探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问题。


2.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辩识


建筑施工单位应针对建筑工程的类型、特点、规模及自身管理水平等情况,根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操作规程及以前一些事故案例,充分辩识出本工程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列出清单,并采用适当的方法,评价已辩识的全部危险源和和环境因素对施工现场场界内外的影响,将其中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且事故发生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确定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


2.1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辩识的依据


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操作规程及以前一些事故案例,可作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辩识的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该采取的应急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第4.1条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第2.0.10条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附录A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分(表A.0.3)安全技术管理分项评分表第1款规定,未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策划、建档,扣10分;对重大危险源未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扣10分。


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历年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对建筑施工事故的类别、发生部位进行了全面的统计,也是辩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依据之一。


2.2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常用的辩识方法


2.2.1经验分析法


经验分析法包括对照分析法和类比分析法。


对照分析法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对评价对象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缺点是容易受到分析人员的经验和知识等方面的限制,对此,可采用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加以弥补。


类比分析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工程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劳动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危险因素。总结以往的生产经验,对以往发生过的事故或未遂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不难找出危险因素。


施工现场的危险源主要是通过经验分析方法来辩识。


2.2.2材料性质和生产条件分析法


了解生产或使用的材料性质是危害辩识的基础,危害辩识中常用的材料性质有:毒性、物理化学性质、燃烧和爆炸特性等。生产条件也会产生危险或使生产过程中的材料的危险性质加剧。


2.2.3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认为影响危险性的三个主要因素是: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用符号L表示;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用符号E表示;发生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用符号C表示。作业条件危险性分值用符号D表示,D=L﹡E﹡C,D值愈大,说明危险性愈大,当D值超过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的风险时,就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2.3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常见类型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一般按事故发生的类型和部位进行辩识。


2.3.1按事故发生的类型


图2.1为1996-2005年全国建筑施工事故类型分布情况。从1996-2005年事故类型统计结果分析来看,事故类型以“五大伤害”为主。既高处坠落占46%,触电占14%,施工坍塌占13%,物体打击占11%,机具伤害占6%。五大伤害”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90%。


这五类事故是最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类型,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常见重大危险源。其他重大危险源还有中毒、爆炸、火灾等。


2.3.2按事故发生的部位


2.3.2.1深基坑工程


建筑工程深基坑是指挖掘深度超过1.5m的沟槽和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在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住宅或有需严加保护的管线的基坑。包括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作业环境等。主要危害有:坍塌、高处坠落。


2.3.2.2、超高跨模板支撑工程


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撑工程是指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工程。包括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模板验收、混凝土强度、运输道路和作业环境等。主要危害有:坍塌、高处坠落。


2.3.2.3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工程包括:搭设高度在20m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高度在6.5m以上、均布荷载大于3KN/M2的满堂红脚手架;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主要危害有:坍塌、高处坠落。


2.3.2.4起重机械装拆工程


起重机械主要指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施工电梯和塔式起重机。包括安装、顶升、吊装、拆除作业。主要危害有: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


2.3.2.5施工临时用电


施工临时用电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电气设备、变配电装置等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主要危害有:触电、火灾。


2.3.2.6“四口”、“五临边”


“四口”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和电梯井口。“五临边”指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及楼层周边及水箱和水塔周边。高度大于2m的“四口”、“五临边”作业面,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系防护绳(带)等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主要危害是高处坠落。


2.3.2.7悬挂作业


悬挂作业主要指吊篮外墙涂料作业。主要危害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2.3.2.8人工挖孔桩


人工挖孔桩因孔内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或孔壁坍塌掩埋施工人员等。主要危害有:坍塌、中毒。


2.3.2.9仓库、食堂


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当、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主要危害有:火灾、爆炸、中毒。


2.3.2.10临时民工宿舍、围墙


工地临时民工宿舍和围墙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以及临时民工宿舍发生重大火灾。主要危害有:坍塌、火灾。


3.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控制


重大危险源控制是建立在重大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编制科学的危险源管理方案,预控施工中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精力投入到高风险的地方,达到实施风险控制的目的。低成本、高效率地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保障施工安全。


3.1重大危险源控制基本原则


3.1.1消除优先原则


首先考虑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源,实现本质安全。如采用无害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遥控技术等。


3.1.2降低风险原则


若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源,其次考虑降低风险。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努力降低伤害或损坏发生的概率或潜在的严重程度。


3.1.3个体防护原则


在采取消除或降低风险措施后,还不能完全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时,最后考虑个体防护设备,作为补充对策。如穿戴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


3.2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3.2.1管理措施


3.2.1.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危险源确定后,在对危险源进行系统危险性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源重点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应急措施和考核奖惩制度等。


3.2.1.2明确安全责任、定期检查


应根据各危险源的等级,分别确定各级负责人,并明确其应负的具体责任。特别是要明确各级危险源的定期检查责任,除了作业人员必须每天自查外还要规定各级领导定期参加检查。对危险源的检查要制定检查表,对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并作记录。如发现隐患则应及时反馈,及时进行消除。


3.2.1.3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要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贯彻执行有关危险源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按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安全检查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危险作业经过审批等。所有活动均应按要求认真做好记录,领导和安检部门定期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导教育,根据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奖惩。


3.2.1.4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要建立、健全危险源信息反馈系统,制定信息反馈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对信息反馈和隐患整改的情况,各级领导和安检部门要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安检部门要定期收集、处理信息,及时提供给各级领导研究决策,改进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工作。


3.2.1.5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


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安全档案和设置安全标志牌。应按安全档案管理的有关内容要求建立危险源档案,并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整理。在危险源的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注明负责人员,表明主要危险,并扼要注明防范措施。


3.2.1.6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评价和奖惩


对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各方面工作制定考核标准,并力求量化,划分等级。定期严格考核评价,促使危险源控制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


3.2.2技术措施


3.2.2.1消除


消除系统中的危险源,可以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但是,按照现代安全工程的观点,彻底消除所有危险源是不可能的。因此,人们往往首先选择危险性较大、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可以消除的危险源,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合理结构形式,选择无害、无毒或不能致人伤害的物料来彻底消除某种危险源。如淘汰毛竹脚手架、钢管扣件式物料提升机等。


3.2.2.2预防


当消除危险源有困难时,可采取减轻危险因素的措施,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排风装置等。


3.2.2.3减弱


在无法消除危险源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轻危险因素的措施,如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等。


3.2.2.4隔离


在无法消除、预防和隔离危险源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源隔开并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等。


3.2.2.5联锁


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联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3.2.2.6警告


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3.2.2.7应急救援


制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当事故不可避免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效的应急救援力量,实施迅速的救护,是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效措施。


3.2.3教育措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对涉及危险源控制的有关领导和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危险源控制管理的意义,本单位(岗位)的主要危险类型,产生危险的主要原因,控制事故发生的主要方法及日常的安全操作要求,应急措施和各种具体的管理要求。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实行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自觉性,掌握进行控制管理的方法和技术。对从事危险源岗位工作的人员要作专门培训,加强技能训练,提高文化素质,提高操作的准确性及可靠性,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


3.3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控制程序


建筑工程在开工前,应先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针对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组织有关安全专家辩识施工现场潜在的重大危险源,并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价方法,判定哪些是重大危险源,然后确定有关责任部门制定各专项安全施工控制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通过资金保证,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来监督安全管理、技术、教育等控制措施到位,最后对执行成果进行评估、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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