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古建筑拍摄影视应进行的防火管理有哪些,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利用古建筑拍摄电影、电视和组织庙会、展览时应做好以下防火管理工作:
(1)利用古建筑拍摄电影、电视和组织庙会、展览会等活动,主办单位必须事前将活动的时间、范围、方式、安全措施、负责人等,详细向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和文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审查批准,方可进行活动。
(2)古建筑的使用和管理单位不得随意向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和文物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提供拍摄电影、电视或举办展览会等活动的场地和文化资料。
(3)获准使用古建筑拍摄电影、电视或举办展览会活动的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负责抓好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好文物古建筑。
②严格按批准的计划进行活动,不得随意增加活动项目和扩大范围。
③根据活动范围,配置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古建筑的使用和管理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在现场值班,巡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