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工搬运
1、凡年龄未满18周岁,及老弱病残者不能担任搬运工作。
2、多人抬运,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听从指挥,多人抬运,要步调一致,同起同落,二人抬运要同肩,上下起落要一致。
3、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形状大小配备人员。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
4、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拾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从底下掏砖,并应整砖和半块砖分开传递。
5、往脚手架上打砖运砖,摆放高度不允许超过侧摆三层,往脚手架上堆放其他物件要散放,严禁集中堆放。
6、使用手推车运料,应注意平稳,掌握好车辆重心,不得猛拉和撒把溜放,前后车保持一定的距离,下坡时不得少于10m。
7、搬运氧气瓶时应两人抬运,严禁抛丢和在地上滚撞,一般不要一个肩抬及丢放。
8、装卸物件时,应注意周围环境,防止碰坏物件和碰伤周围人员。
9、搬运易燃易爆材料时,应遵行易燃易爆的有关规定,装运异状材料、有毒及化学物品时,要了解物件性质,接受安全教育,小心谨慎,轻拾轻放,并应佩戴防护用品。
10、搬运酸、碱等液体时,应用专门工具进行,禁止人工肩负搬运。
(二)车辆装卸
1、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准超高、超载、超长、超宽。如遇这样物件时,应到交管部门办理准运手续,并对装载货物要捆绑牢固和悬挂明显标志。
2、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使时,不准站在物件和货栏板之间,注意突然刹车,物件滑动伤人,车未停稳不准上下。
3、装运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时,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装卸时应轻拾轻放,不准在车箱内坐人,人货混装。
4、运输途中,不准坐在车厢板上,驾驶室顶棚上,严禁抢上抢下。
5、汽车行使时,必须注意装载物件的稳固,发现移动,绳索松散或车厢档板散开时,应立即停车,进行处理。
6、抬运货物上车使用跳板要认真检查,长度合适,坡度不宜太陡,并根据搬运重量选定跳板长度和厚度。
7、装卸高度在2m以上的圆木及管道等圆形易滚滑的货物时,需用工具进行,并应有预防滚动的措施。
8、装卸货物过程中如遇大风、雷雨天气,对怕湿怕潮的货物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六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