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割设备与工具的安全使用要求有哪些呢,下面鲁班乐标小编为你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A.1 范围规定明火作业气焊、气割设备与工具的使用安全要求,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公司财产安全。A.2 总则A.2.1 上船的各类管道、气包应与码头动力箱色标管道一致、可靠连接。与气包连接的氧气胶管为蓝色,天然气管道为橙色,二氧化碳为灰色,冷风为黑色。A.2.2 各类气包应放在甲板上敞开处,天然气气包与氧气包的间距应保持3米以上,天然气、氧气与二氧化碳气包禁止进入任何舱室。A.2.3 各类气包接口(包括插头)应严格区分,不能相互间使用,不能在接口或插头上烧焊记号,以防毁损内置皮圈及止回装置等。A.2.4 割具使用前须检验其射吸性能和气密性,手柄、阀盘等确保完好。A.2.5 焊、割嘴的孔道应保持清洁、畅通,如有污物应用专用通针清除干净。A.2.6 胶管应保持清洁,避免沾染油脂,首次使用胶管时应先用压缩空气吹洗,除去管中的滑石粉和灰屑。A.2.7 工作前应检查胶管有无破损和泄漏,如有损坏应切除损坏部分,用含铜量小于70%的管件、低合金钢管或不锈钢管作连接管(俗称束节)牢靠地连接胶管,严禁使用紫铜管和三通连接管。A.2.8 在施工过程中使用胶管,最长不得超过60米,中间接头不宜过多。A.2.9 施工作业前工件表面的锈皮、铁屑和油水污物等应加以清理,在水泥地路面上切割时应垫高工件,防止锈皮和水泥地面溅伤人。A.2.10 天然气胶管着火时,应先将焊、割具的火焰熄灭,然后用停止供气或弯折气源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焰熄灭。氧气胶管着火时禁止用弯折胶管的方法灭火。A.2.11 发生回火应迅速关闭切割阀和调节阀,然后关闭预热氧调节阀,待回火熄灭后,将焊、割嘴放入水中冷却,然后打开氧气吹出焊、割具的烟灰,再重新点火。A.2.12 作业完毕,焊、割具与氧气、天然气胶管及气源连接处应拆除。闭密舱室、机舱等处作业完毕后应将氧气、天然气胶管及时拉出舱室外。A.2.13 不得将氧气吹风纳凉及照明使用。A.2.14 各类胶管连接处应采用专门的束接相连,使用卡箍紧固,按色标要求进行标贴,标贴纸间距为3米。A.2.15 若使用气瓶做为气源供给,应按气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A.3 管理内容A.3.1 电焊设备与工具的安全要求A.3.1.1 电焊机电气开关箱、焊机组等均应有可靠的外壳保护接地或接零,对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进行焊接时,应将焊件的接地或接零暂时断开,焊完后再复原。A.3.1.2 电焊机自身必须有独立的电源开关,禁止用闸刀开关直接启动或关闭电焊机。电焊机必须绝缘良好,所有外露的带电部分必须有完整的防护罩。A.3.1.3 电焊机动力电源线应采用多股电缆软线,其截面积应与用电量相匹配。A.3.1.4 电焊机接地线严禁利用各种动力管线、吊车轨道、厂房金属结构或其他金属物搭接起来作为接地回路。上船的电焊机接地严禁接在油舱顶板、反面有保温隔热层的甲板、船舶管系以及其他情况不明的地方。A.3.1.5 发现绝缘损坏、电刷磨损或其他损坏等应及时对焊机进行检修;每半年进行一次例行维修保养。每台焊机应有编号、台帐及检修记录。A.3.1.6 严禁用电焊机熔割金属,开启电焊机时应避免焊钳与焊件短路。A.3.1.7 单台使用电焊机一次线(动力电源线)长度一般不超过3米,外场一般不超过6米,一次线不允许有接头,绝缘电阻不小于1兆欧。焊机电源的装、拆必须由单船专业电工进行。A.3.1.8 电焊机二次线(电焊皮带)长度一般50米,不允许有过多接头,如需用短线接长时,接头应采用铜导体,连接紧固可靠,并保证外层绝缘良好;采用两根皮带临时对接时,焊钳与皮带间必须采用绝缘胶布,保证绝缘效果。A.3.1.9 不准用普通的照明电线替代电焊皮带。A.3.1.10 不得将电缆、电焊皮带放在电弧或炽热的焊缝、金属管附近,避免高温烧坏绝缘层。焊接电缆、皮带应架空行走,不得将电焊皮带在油舱区域、涂装禁区穿越,横穿道路时应加遮盖,避免碾压磨损。A.3.1.11电焊钳应具备牢靠夹紧焊条及焊条更换方便的特点,能使焊工避免接触带电部分就可迅速更换焊条。电焊作业过程中若因电流等因素使焊条与结构件粘合时,不得强行拽扯,应松缓夹嘴,将焊条与焊钳脱离。1/3 123下一页尾页A.3.1.12 电焊钳应有完好的绝缘性能和隔热能力,电缆软线与手把的连接必须牢靠,并应将电缆的部分长度深入手柄内部,防止触电。接触导电应良好,焊钳过热时禁止将焊钳浸于水中冷却后使用。A.3.1.13 焊钳嘴陶瓷片缺失或焊把破损时应及时更换焊钳。电焊区域若有积水应进行排除,少量积水可采用脚手架或垫木,但电焊皮带、焊钳及作业人员防护用品须保证干燥、绝缘性能良好A.3.1.14 非施焊时间或临时出舱,应将电焊条从焊钳取下。作业完毕或离开施工区域,必须切断焊机电源、断开单线闸刀,焊钳、皮带拉出舱室。A.3.1.15 二氧化碳保护焊机电磁阀等部件必须确保完好,密闭(狭小)舱室原则上不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确因工程需要时,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换气措施。A.3.2 气瓶的使用规定A.3.2.1 氧气瓶A.3.2.1.1 使用的氧气瓶应经过严格技术检验,气瓶的球面部分应有明显标志。A.3.2.1.2 氧气瓶在运送时必须戴上瓶帽,并避免相互碰撞,不能与可燃气体的气瓶、油料以及其他可燃物同车运输。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A.3.2.1.3 氧气瓶一般应直立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A.3.2.1.4 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板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A.3.2.1.5 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之前,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的杂质,轻轻地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A.3.2.1.6 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拧坚固与阀口连接的螺母,人体避开阀门喷出方向。A.3.2.1.7 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炬、割炬、氧气胶管等粘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灾或爆炸。A.3.2.1.8 夏季使用氧气瓶时,必须放置在凉棚内,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得放在火炉和距暖气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A.3.2.1.9 冬季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结冻现象,应用热水和蒸气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铁敲击,以免引起瓶阀断裂。A.3.2.1.10 氧气瓶内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最后要留0.1-0.2MPa的氧气,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A.3.2.1.11 使用气瓶时,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且距离须在10m以上。A.3.2.1.12 使用的氧气瓶须做定期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A.3.2.1.13 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邻近建筑物或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火场高热而引起爆炸。A.3.2.2 乙炔瓶使用乙炔瓶时除必须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各点:A.3.2.2.1 乙炔瓶不应遭受剧烈振动和撞击,以免引起乙炔瓶爆炸。A.3.2.2.2 乙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能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A.3.2.2.3 乙炔减压器与乙炔瓶阀的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A.3.2.2.4 开启乙炔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只需开启3/4转。A.3.2.2.5 乙炔瓶体表面的温度应在30~40℃。A.3.2.2.6 乙炔瓶内的乙炔不能全部用完,最后必须留0.03MPa以上的乙炔气。应将瓶阀关紧,防止漏气。A.3.2.2.7 当乙炔瓶阀冻结时,不得用明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A.3.2.2.8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装置回火防止器。A.3.2.3 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时除必须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各点:A.3.2.3.1 石油气对普通橡胶管和衬垫的腐蚀作用,易造成漏气,所以必须采用耐油性强的橡胶管和衬垫。A.3.2.3.2 使用场地要通风良好,便于空气对流。A.3.2.3.3 石油气瓶应远离热源和暖气片。A.3.2.3.4 冬季使用石油气瓶可用40℃以下温水加热,严禁火烤或沸水加热。A.3.2.3.5 石油气点火时,先点燃引火物再开气。A.3.2.3.6 石油气残叶不得自行倒出以防遇火引起火灾。A.3.3 气焊与气割工具的使用规定A.3.3.1 焊炬A.3.3.1.1 在点火前必须检查其射吸性能是否正常,以及焊炬各连接部位及调节手轮的针阀等处是否漏气。A.3.3.1.2 点火时先开启乙炔轮,点燃乙炔并立即开启氧气调节手轮,调节火焰。A.3.3.1.3 火焰停止使用时,应先关乙炔调节手轮,以防止发生回火和产生黑烟。A.3.3.1.4 焊炬的各气体通路均不允许沾染油脂,以防氧气遇到油脂而燃烧爆炸。A.3.3.1.5 根据焊件厚度选择适当焊炬及焊嘴。并用板手将焊嘴拧紧,拧到不漏气为止。A.3.3.1.6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消除漏气后,才能继续使用。A.3.3.1.7 不准将正在燃烧的焊炬随手卧放在焊件或地面上。A.3.3.1.8 焊嘴头被堵塞时,严禁嘴头与平板摩擦,应用通针清理,以消除堵塞物。A.3.3.1.9 工作暂停或结束后,应将氧气和乙炔瓶关闭,并将压力表的指针调至零位。同时还要将焊炬和胶管盘好,存放在工具箱内。A.3.3.1.10使用焊炬时应当注意尽可能防止产生回火。引起回火的主要原因有:a) 由于熔化金属的飞溅物、碳质微粒及乙炔的杂质等堵塞焊嘴或气体通道;b) 焊嘴过热,混合气体受热膨胀,压力增高,流动阻力增大,焊嘴温度超过400℃,部分混合气体即在焊嘴内自燃;c) 焊嘴过分接近熔融金属,焊嘴喷孔附近的压力增大,混合气体流动不畅通;d) 胶管受压、阻塞或打折等,致使气体压力降低。A.3.3.1.11如果操作中发生回火,应急速关闭乙炔调节手轮,再关闭氧气调节手轮。A.3.3.2 割炬A.3.3.2.1在开始切割前,工作表面的厚漆皮、厚锈皮和油水污物等应加以清理,防止锈皮伤人,在水泥地面上切割时,在垫高工件或者被切割处工件下方垫上钢板,防止水泥地面爆皮伤人。A.3.3.2.2在正常工作结束时,应先关闭切割氧调节手轮,再关闭乙炔和预热氧调节手轮。在回火时应快速地按以上顺序关闭各调节手轮。A.3.3.3 减压器 A.3.3.3.1 减压器上不得沾染油脂。如有油脂必须擦净后才能使用。A.3.3.3.2 安装减压器之前,要略打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物,预防灰尘和水分。A.3.3.3.3 装卸减压器时必须防止管接头螺纹损坏滑牙,以免旋装不牢固射出。A.3.3.3.4 减压器出口与氧气胶管接头处必须用铁丝或管卡夹紧。A.3.3.3.5 打开减压器时,动作必须缓慢,瓶阀嘴不应朝向人体方向。2/3 首页上一页123下一页尾页A.3.3.3.6 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工作压力表的压力数值,工作结束后应从气瓶上取下减压器,加以妥善保存。A.3.3.3.7 减压器冻结时,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严禁用火烘烤。在减压器加热后,应吹除其中的残留水分。A.3.3.3.8 各种气体的减压器不能换用。A.3.3.3.9 减压器必须定期检修,压力表必须定期校验。A.3.3.4 氧气与乙炔胶管的使用要求A.3.3.4.1 在保存、运输和使用胶管时必须保持胶管清洁和不受损坏。A.3.3.4.2 新胶管在使用前,须把胶管内壁滑石粉吹除干净,防止焊割炬的通道堵塞。A.3.3.4.3 氧气与乙炔胶管不准互相代用和混用,不准用氧气吹除乙炔胶管内堵塞物。A.3.3.4.4 气焊与气割工作前,应检查胶管有无磨损、划伤、穿孔、裂纹、老化等现象,并及时修理和更换。A.3.3.4.5 氧气、乙炔胶管与回火防止器等导管连接时,管径相互吻合,并用管卡或细铁丝夹紧。A.3.3.4.6 严禁使用被回火烧损的胶管。A.3.3.4.7 乙炔管在使用中脱落、破裂或着火时,应首先关闭焊炬或割炬的所有调节手轮,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