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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拟撤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8来源:青海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青海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优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卓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硕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住建部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根据厅党组工作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了2026年第二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工作,并于2026年7月9日在厅官网对青海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为“零”的建筑施工企业发布预警提醒通知,同时电话通知企业法人代表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你单位未完成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


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之规定,现拟对你单位依法作出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如有异议,请于9月11日前书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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