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海南省2026年以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
评分及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市场秩序,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体系,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根据《海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简称“《评价管理办法》”)及年度物业行业整治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分及等级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9月9日-9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本次评定依据《评价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基础信息、经营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等评分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奖励和处罚,采取量化打分、逐级审核的方式完成评定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五个等级:AAA级,90分(不含)以上的,优秀;AA级,80分(不含)至90分(含)以内的,良好;A级,70分(含)至80分(含)以内的,合格;B级,60分(含)至70分(不含)以内的,基本合格;C级,在60分以下的,不合格。
三、信用等级评定情况
截止8月31日,我省参评物业服务企业2031家,其中AAA级物业服务企业6家,AA级物业服务企业13家,A级物业服务企业1919家,B级物业服务企业88家,C级物业服务企业5家(信用评分及等级评定结果详见附件)。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将纳入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依据《评价管理办法》,信用评价结果可作为选聘续聘、评优表彰、定价评估等活动参考。对AAA级、AA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正向激励,优先推荐;对A级企业持续常态化监管;对B级、C级物业服务企业,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抽查频次,定期发布风险提示,督促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二)在本次评价结果公示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对不良信息记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之日前向所在地评价实施单位通过海南省物业信用评价系统书面异议申请,并上传相应证据。评价实施单位应对异议申请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异议申请人;公示期内,对公示未提出异议的,正式记录该企业行为信息。
附件:海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分及等级评定结果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