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建管〔2026〕187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6〕16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推进全省智能建造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建建管〔2024〕151号)等,我厅组织开展了2026年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第五批)申报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属地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名单公示等环节,确认117个项目为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试点期限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竣工。
2026年四季度起,省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在试点期间,及时通过“江苏省智能建造管理服务平台(测试)”(以下简称“江苏智建平台”)对接和管理所使用的智能建造相关数字化平台、BIM模型、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等,每季度记录上传试点工作亮点和突出成效(操作手册在“江苏智建平台”下载中心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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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将通过“江苏智建平台”,加强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动态跟踪,对实施情况较差的试点项目,取消试点资格;对实施成效较好的试点项目,加强宣传推广。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省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纳入本地区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管理体系,充分利用“江苏智建平台”,加大试点过程指导跟踪力度,挖掘好的技术产品和应用场景,形成可推广经验做法,强化宣传引导,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
附件:2026年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第五批)名单.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