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6年度第三十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截止到2026年9月16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提出申辩,审查未通过的企业,可在行政审批系统查看具体意见。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通过邮寄方式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6944058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楼综合窗口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