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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9-03来源:江西省住建厅-政策解读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为指导各地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加强城市绿地保护与管理,巩固全省园林绿化成果,针对当前我省城市园林绿化中存在的部分地区急功近利、片面追求“一夜成景”,盲目引种外来植物,大量使用名贵树种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树木迁移砍伐审批监管不严、古树名木保护不力、公园开放共享安全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在系统研究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兄弟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起草依据和参考文件

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2.《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800号)

3.《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9号)

4.《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

5.《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

7.《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2025〕16号)

8.《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26〕2号)

9.《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

10.《北京城市绿化彩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2026年)》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围绕五个方面提出十五条措施,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是在绿化理念与树木管控上明确要树牢正确绿化理念,立足地方实际开展绿化建设,坚决杜绝形象工程、铺张浪费以及侵占公园公共资源等行为;严格树木迁移和砍伐审批,确需迁移砍伐的,要严格专项论证、履行审批程序并做好社会公示,做好迁移树木再利用,提高移植成活率。

二是在城市绿地资源保护上明确严格落实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绿线范围内用地不得违规改作他用,临时占用绿地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并压实绿地恢复责任;将各类不同管理主体、不同产权绿地全部纳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绿地更新改造开展绿化资源调查评估;全面摸排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落实“一树一档”精细化管护,严厉打击损毁古树名木相关违法行为。

三是在城市绿地建设实施上明确新建改建绿地优先选用乡土植物,乡土树种应用比例不低于80%,审慎选用外来物种;科学有序推进绿化彩化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实施绿地提质改造,完善公园配套服务,推动公园开放共享;贯彻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统筹公园应急避难配套建设,强化城市安全韧性。

四是在公园运行安全保障上明确强化公园各类设施日常巡检维护,做好极端天气、节假日客流高峰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完善游园警示标识与管理细则,规范公园游园行为,鼓励推行“市民园长”制度;建立绿地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防控外来入侵物种与危险性病虫害扩散蔓延。

五是在绿地养护行业监管上明确多渠道落实绿地养护经费投入,纠正重建轻养问题,建立长效养护机制;实行分级精细养护,推广节水灌溉、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等低碳养护模式;依托智慧管理平台搭建城市绿化“一张图”,强化队伍技能培训,总结推广园林绿化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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