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加强城市绿地保护与管理,巩固全省园林绿化成果,针对当前我省城市园林绿化中存在的部分地区急功近利、片面追求“一夜成景”,盲目引种外来植物,大量使用名贵树种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树木迁移砍伐审批监管不严、古树名木保护不力、公园开放共享安全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在系统研究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兄弟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4.《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
5.《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
7.《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2025〕16号)
8.《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26〕2号)
9.《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
10.《北京城市绿化彩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2026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围绕五个方面提出十五条措施,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是在绿化理念与树木管控上明确要树牢正确绿化理念,立足地方实际开展绿化建设,坚决杜绝形象工程、铺张浪费以及侵占公园公共资源等行为;严格树木迁移和砍伐审批,确需迁移砍伐的,要严格专项论证、履行审批程序并做好社会公示,做好迁移树木再利用,提高移植成活率。
二是在城市绿地资源保护上明确严格落实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绿线范围内用地不得违规改作他用,临时占用绿地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并压实绿地恢复责任;将各类不同管理主体、不同产权绿地全部纳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对绿地更新改造开展绿化资源调查评估;全面摸排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落实“一树一档”精细化管护,严厉打击损毁古树名木相关违法行为。
三是在城市绿地建设实施上明确新建改建绿地优先选用乡土植物,乡土树种应用比例不低于80%,审慎选用外来物种;科学有序推进绿化彩化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实施绿地提质改造,完善公园配套服务,推动公园开放共享;贯彻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统筹公园应急避难配套建设,强化城市安全韧性。
四是在公园运行安全保障上明确强化公园各类设施日常巡检维护,做好极端天气、节假日客流高峰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完善游园警示标识与管理细则,规范公园游园行为,鼓励推行“市民园长”制度;建立绿地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防控外来入侵物种与危险性病虫害扩散蔓延。
五是在绿地养护行业监管上明确多渠道落实绿地养护经费投入,纠正重建轻养问题,建立长效养护机制;实行分级精细养护,推广节水灌溉、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等低碳养护模式;依托智慧管理平台搭建城市绿化“一张图”,强化队伍技能培训,总结推广园林绿化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