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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采购宣传合作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0来源:海南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开采购宣传合作服务项目

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提升新闻宣传工作质效,切实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展示成效、引导舆论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大住建领域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拓宽宣传覆盖面。根据工作安排,我厅拟与第三方新闻媒体单位开展新闻宣传合作服务,现就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宣传合作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9.8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含税),参选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同时,我厅将结合参选单位报价实际情况,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开展异常低价情形审查。

(三)采购需求

做好住建领域重要活动、会议报道的采写和编辑,扩大住建领域重点工作线上传播声量等新闻宣传合作服务工作,合作服务具体需求如下:

1.根据我厅住建领域新闻宣传需求,能够随时派驻至少1人驻点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无服务承诺函视为无效响应);

2.辅助做好住建领域重要活动、会议报道的采写和编辑;

3.辅助做好我厅内部刊物《海南建设》半月刊的编辑、校对、印刷(每月2期,共24期)

4.对住建领域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策划和报道,开展社会舆情观察、群众诉求调研;

5.撰写政策研究深度稿件,回应社会热点疑问,协助做好重大政策出台后的舆论引导工作。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共计1年,第一个合作年度期满后根据验收情况和工作需要,双方可协商进行续签,续签不超过2个年度

(五)比选评审方法。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比选评分标准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自2023年1月以来,承接过政府相关部门宣传服务项目。

(三)配备新闻传播类专业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应根据我厅住建领域新闻宣传需求,能够派驻至少1人驻点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承诺。

(四)新闻媒体单位需满足新闻资质,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或《报纸出版许可证》等合法新闻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参选材料

(一)参选文件组成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日期等。

2.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

3.专业技术力量:服务单位和服务团队相关技术力量证明材料,服务承诺书等。

3.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声明函及信用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等;

5.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理解、5项采购需求响应、后台团队支撑服务、进度及质量保障、应急响应等5部分内容。

6.类似业绩:自2023年1月以来,承接过政府相关部门新闻宣传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清晰显示服务内容、签约双方及日期)。

7.报价函:报价应为含税价,不能超过比选控制价。

8.服务承诺:包括不限于工作标准、保密义务、质量保证、与采购人协作、违约责任等5项承诺。

(二)装订、盖章及密封要求

1.装订:参选文件须有封面、目录、页码,用A4纸装订成册。

2.份数:纸质版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供PDF格式电子版。

3.盖章要求:报价材料封面须加盖公章;文件侧边加盖骑缝章(公章),凡供应商落款处均须加盖公章,凡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的内容,须由本人签字或使用签名章。

4.密封:参选文件封口处贴密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外层包装上须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四、比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参选报名截止日期

2026年9月17日17:30时(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请提前电话告知),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U盘)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1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比选报名”,邮编570204),逾期不再受理。

(二)组织申报材料评审

我厅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服务机构。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起草购买服务合同,经我厅法规处法核后,正式签订服务合同。

五、其他

1.根据我厅采购内控管理制度,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时,响应单位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名,出现第二名综合得分低于第一名20%以上(含)时,启动响应单位报价材料复核机制,对1个自然年度内2次以上(含)无实际响应的供应商(除报价评审项外,其他任一客观评分项综合得分分值占该评分项原分值小于30%(含),即为无实际响应),列入我厅采购供应商的内控负面清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选我厅采购项目,并按照我厅采购内控制度重新组织采购。

2.联系地址及联系人,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1办公室,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73006。

附件:采购比选评分标准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10日

附件 采购比选评分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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