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的河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借引黄灌溉之机行“人工造湖”之实。郑州、开封等市不顾水资源禀赋,对“人工造湖”挤占农业灌溉用水、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认识不清,借引黄调蓄灌溉、民生供水之机,大肆引用黄河水搞“人工造湖”。河南省要坚决纠正违规“人工造湖”。
二、整改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对河南省黄河流域“挖湖造景”相关问题进行交办的通知》《河南省黄河流域“人工造湖”问题整改督导方案》,明确市县党委、政府承担整改主体责任,省直相关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帮扶,上下协同、部门联动,共同推进整改落实。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成立“人工造湖”督改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对河南省黄河流域“挖湖造景”相关问题进行交办的通知》《河南省黄河流域“人工造湖”问题整改督导方案》。二是对52个引黄项目中涉及我厅7个项目工程建设及功能发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均已按整改要求完成建设或治理任务,不涉及违建景观游玩设施问题,手续办理齐全,主体功能均能正常发挥。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验收组反映。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邢昊
联系电话:0371-66069883
电子邮箱:zjtcjccsdl@163.com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