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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6年全省“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9-17来源:云南省住建厅-公示公告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部署和我省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切实规范我省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及各有关单位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集中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物业行业发展秩序。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详见附件),全省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引以为戒,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共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云南省“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16日    


附件


云南省“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案例一

罗平县:治理幸福时光小区消防安全隐患。

(一)基本情况

罗平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检查发现,罗平锌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为幸福时光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小区内存在楼道杂物堆放、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部分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堵塞、消防设施日常巡查台账缺失、消防警示标识破损缺失等问题。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检查时段控制室无人在岗,无值班交接班记录,在岗人员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存在脱岗、无证顶岗问题。

(二)处理结果

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罗平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罗平锌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幸福时光小区已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建立消防安全岗位职责清单,集中开展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案例二

孟连县:排查整治勐阿国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

(一)基本情况

普洱市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孟连裕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勐阿国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屋面消防稳压罐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不能正常联动,存在安全隐患。

(二)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孟连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孟连裕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相关消防安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案例三

官渡区:规范云秀康园小区装饰装修管理。

(一)基本情况

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云南官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为云秀康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对服务区域内业主违规装饰装修行为未及时予以制止,也未按期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相关违规情况,履职不到位,存在管理漏洞。

(二)处理结果

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对云南官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督促云南官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刻自查、举一反三,健全完善装修巡查、隐患制止、问题上报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小区装饰装修管理。

案例四

澄江市:规范仙湖岛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

(一)基本情况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仙湖岛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云南聚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示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擅自挪用小区公共收益1.51万元,用于支付企业员工团建、住院慰问等费用。

(二)处理结果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向云南聚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退还侵占挪用的1.51万元公共收益,按要求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公开公共收益收支明细。目前,云南聚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全额退还1.51万元公共收益至小区公共收益专户,并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主动接受业主及社会监督。

案例五

昌宁县:规范山水田苑小区公共区域停车费用管理。

(一)基本情况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保山天泰万福物业有限公司在为山水田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道路等业主共有区域停放外来临时车辆,并收取停车费5192元。

(二)处理结果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保山天泰万福物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约谈项目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昌宁县纪委监委同步对物业项目经理开展谈话提醒。目前,保山天泰万福物业有限公司已将收取的5192元停车费全额划转存入小区公共收益专用账户,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公开。

案例六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解决佳园小区物业移交不畅。

(一)基本情况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经开佳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大理创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未按规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未按规定移交并持续占用小区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及进出道闸设施,拒不移交消防、配电图纸等关键资料。

(二)处理结果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八条,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满江街道办事处、满江派出所依法开展清退工作,向大理创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撤场并移交相关设施和资料。目前,被占用的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及道闸设施已全部收回,消防、配电等关键图纸资料已完成移交,新物业服务企业已进驻小区物业管理并正常履职。

案例七

文山市:整治世纪名苑A区小区公共收益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基本情况

文山州、文山市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世纪名苑A区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云南家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拖延移交小区公共收益资金及配套财务档案,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二)处理结果

文山州、文山市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下联动,及时核查情况,先后下发执法建议书、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完成资金划转、资料移交。及时约谈警示企业负责人,宣讲物业相关法规,督促完善公共收益台账及交接管理制度,并将该违规行为纳入物业行业信用评价扣分,作为行业警示案例。目前,云南家耀物业服务公司已将公共收益6.82万元全额划转至世纪名苑A区小区业委会账户,完成经营合同、财务资料移交,服务期间公共收益款项全部结清。云南家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诺,后期不再参与该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管理。

案例八

勐海县:治理莎湾物业违规收取电梯维护费。

(一)基本情况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发现,勐海县莎湾一二期、莎湾三期物业服务企业西双版纳利隆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勐海尚居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收取房屋装修期间电梯维护费1472户29.44万元。

(二)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勐海县市场监管局向2家物业服务企业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限期退还全部费用,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莎湾一二期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西双版纳利隆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29万元;对莎湾三期小区物业勐海尚居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罚款6460元。截至目前,2家物业服务企业已全额退还房屋装修期间电梯维护费1472户29.44万元。

案例九

景洪市:整治玖沐雨林小区加价收取水电费。

(一)基本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发现,玖沐雨林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西双版纳世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水电损耗为由加价收费25.97万元。

(二)处理结果

景洪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违规收费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景洪市市场监管局向西双版纳世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达退款通知书,责令限期退还违规收取费用,并作出罚款12.98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25.97万元已全部退还业主。

案例十

红塔区:责令富康城小区退还装修押金、封窗押金。

(一)基本情况

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富康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富康城物业管理(玉溪)有限公司收取483户业主装修押金、封窗押金逾期不予退还。

(二)处理结果

玉溪市、红塔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动发力,从严开展督导整改,依法约谈富康城物业管理(玉溪)有限公司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富康城物业管理(玉溪)有限公司已分批退还483户业主装修押金,累计退费7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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