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的通知
吉建科〔2026〕1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市林园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项目申报、会议评审、网上公示、现场验收,现评选出“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租赁住房(A地块)项目3#楼”等2个项目为吉林省超低能耗建筑(竣工阶段)示范项目,有效期2026年9月17日——2028年9月23日。
特此通知。
附件:项目基本信息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17日
初审:孙学晓
复审:石景海
终审: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