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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能力“大培训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3来源:山东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现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能力“大培训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能力

“大培训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精准提升施工现场一线监管人员“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的能力水平,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自即日起至2026年年底,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能力“大培训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

正在或拟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担任“安全员”“监理员”“监督员”(以下简称“三员”)的安全生产一线监管人员。

二、提升目标

通过深入实施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三员”在“发现识别隐患、整改消除隐患”方面的能力水平。

(一)提高应知应会能力,解决“不会查”的问题。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以及施工现场重大风险隐患的易发部位、时段、表现以及防范措施和处置流程,知道查什么、怎么查。

(二)提高履职尽责能力,解决“不愿查”的问题。深刻领会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追责问责特别是“行刑纪”衔接的规定要求,知晓失职必究、失责必问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岗位责任意识,自觉做到敬畏纪法、守护底线。

(三)提高精准识别能力,解决“查不准”的问题。能够依据岗位职责开展监督检查,随时发现并准确判定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隐患,并按规定程序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彻底改变“自查发现不了问题、上级一查问题一堆”的不利局面。

(四)提高整改闭环能力,解决“改不实”的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自觉落实登记建档、监督整改、复核销号全流程标准化管理,必要时能够果断采取停工、撤人、约谈、处罚等措施,确保现场施工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三、行动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各设区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发动本级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及县(市、区)、功能区所有施工、监理单位和在建项目,立即行动、全员参与。

(二)压实主体责任。“三员”大培训由各员所在单位、企业或项目部、监理部负责落实,在全面培训基础上,监督员突出监督计划和裁量基准等内容,施工员突出落实整改和隐患排除等内容,监理员突出情况报告和复核验收等内容。

(三)丰富培训形式。通过举办专题培训、案例分析、警示反思、实战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线上线下、分期分批灵活开展,把培训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扎实补齐岗位履职短板弱项。在相关人员上岗、转场前,要开展专题培训。

(四)确保行动实效。要加强督导帮扶,通过理论测评、现场点评等方式检验行动成效,坚持“逢查必考”“三员”各项标准规范掌握情况、各项能力提升情况,切实提升“三员”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的能力水平。要注重提炼总结,对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推广,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予以通报。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能力要求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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