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经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实,续力铭等56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调入安徽省前系违法取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厅于2026年9月18日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拟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告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人员的陈述申辩材料。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走》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决定撒销续力铭等56人持有的已转入安徽的相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系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且上述56人3年内不得再次在皖申请考核。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异常名单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