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相关企业:
为有序推进2026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确保受检企业材料准备充分,现就资料报送时间调整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企业报卷。将原企业报卷截止时间由9月30日延期至10月31日。受检建筑业企业10月31日前在网上提交审核材料,我厅线下不收取任何纸质卷宗,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二、省级核查。将原省级核查时间由10月8日至10月31日调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省厅随机抽取核查专家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交叉审查。
三、省级公示。将原省级公示时间由11月1日至11月15日调整为12月1日至12月15日。
四、日常整改。时间要求不变。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可通过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监管-资质异常管理-整改材料申报”端口)提交整改材料,我厅在1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资质标准的,取消“资质异常”标注。
五、其他工作。核查范围、核查内容及标准、有关要求等仍按《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建市函〔2026〕142号)执行,不作调整。
联系电话:0311-87801093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操作说明
2.受检建筑业企业名单
3.企业用户注册指南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