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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30来源:天津市住建委-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0号)和《应急管理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应急〔2026〕4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6年下半年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种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

(三)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内容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的,为考核合格。

(二)考核方式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采用无纸化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安全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70分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

具体报名时间安排详见《天津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通知。(https://szzj.zfcxjs.tj.gov.cn:30479/home/homePage)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初中以上学历;

3.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综合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吸毒史以及其他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 5年内不存在因违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作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5.在依法开展培训的机构完成安全作业培训,具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相关理论知识和技术能力。

(二)报名程序

1.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考核应通过受聘企业统一办理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天津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使用法人用户登录后,点击我要办事,选择主题类型-企业人员服务,点击安管/特种考试报名-在线办理进入系统。

(2)点击企业特种考试管理-特种考试报名申请,填报参加考核的特种作业人员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二代身份证照片、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盖章的《天津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体检表》照片(见附件)、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记录证明等材料,完成报名申请。 

(3)取得有效“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证书的人员报考“建筑电工”,取得有效“登高架设作业”证书的人员报考“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上传相应证书照片可免予安全作业培训。   

(4)企业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5)医疗机构等级信息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全国医疗机构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2.报名通过后由受聘企业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天津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通知。

五、考试费用

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具体要求

(一)应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得入场。

(二)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组织培训且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三)报考人员所填报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可信,严禁作弊、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022-23368493(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七、特别提示

依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0号)第十二条规定,考核通过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核发资格证书时,发证机关需要核验3个月内的体检合格报告。

为避免申请核发资格证书人员二次体检,此次考试报名宜提交1个月内的体检合格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体检表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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