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公布我省招标投标文件目录的通告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发改法规〔2015〕787号)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组织开展了全省招标投标规定全面清理工作。经自查清理、上网公示并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将各市(州)招标投标文件保留目录、省级招标投标文件保留目录、省级招标投标文件修订目录、省级招标投标文件废止目录予以通告。
各地、各部门建议修订的文件应予2016年6月1日前完成修订。各地、各部门按程序新制定或者修订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纳入目录。未列入目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监管依据。
联系人:钟忆
联系电话:028-86705771
电子邮件:355913770@qq.com
附件:
1.《各市(州)招标投标文件保留目录》
4.《省级招标投标文件废止目录》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