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一
1月27日,记者获悉,四川省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0年,全省特级建筑业企业达25家,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10家;建筑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7.5%以上,建筑业在省外海外产值占全省建筑总产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和装配率达到30%以上。全省注册建造师达28万人,经鉴定或培训合格的建筑工人达150万人以上。
根据《意见》,在保障工人合法权益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加快推行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制度,到2020年,实现开工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比例达90%以上,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基本实现全覆盖。严厉查处欠薪行为,将存在拖欠工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
要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5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100%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在科技创新方面,推广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提升工程建设和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到2025年,四川省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普遍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特级建筑业企业达25家,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10家,建筑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保持在7.5%以上。
在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上,《意见》要求清理和精简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允许业主自行决定发包方式,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和网上异地评标,推进电子招标投标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完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实现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在转变建设组织模式上,《意见》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成都、绵阳、泸州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展对工程建设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全过程集约化咨询服务;政府投资的项目特别是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各类公共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上,《意见》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质量安全负第一责任;加大对封闭式管理园区和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在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上,《意见》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擅自设立和收取法定以外的保证金和费用,建筑业企业可以现金、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或工程担保保函的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强化合同对工程价款的约定与调整,提倡采用全过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
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上,《意见》要求对在技术创新、工程质量创优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将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用工单位与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全覆盖。
在强化科技设计引领上,《意见》要求推广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鼓励社会组织制定新技术和市场缺失的团体标准。
在推动企业“走出去”发展上,《意见》要求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承包商合作,通过“靠大联强”“借船出海”等各种途径拓展境外市场,支持我省企业利用亚投行、丝路基金、中东欧基金等参与沿线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三
记者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制定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快转变建设组织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等。
到2020年四川特级建筑业企业达25家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特级建筑业企业达25家,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10家;建筑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7.5%以上,建筑业在省外海外产值占全省建筑总产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和装配率达到30%以上。全省注册建造师达28万人,经鉴定或培训合格的建筑工人达150万人以上。
制定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
《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我省钢结构、机电安装、输变电等优势专业承包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每3年开展1次“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建筑强企”评选活动,提升建筑业规模总量、质量效益、发展潜能和品牌价值。
同时,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制定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开展建筑行业信用评价,依法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氛围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推建筑业更好更快发展。
成都、绵阳、泸州要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实施意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据合同约定依法选择分包单位,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成都、绵阳、泸州要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到2025年,全省建筑市场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普遍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同时,《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明确年度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政府投资的项目特别是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各类公共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支持成都、乐山、广安、眉山和西昌五个试点市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扩大示范效应。
到2020年90%以上农民工工资实现直接或受委托发放
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制度,健全从业情况和工资支付记录,用工单位要与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加快推行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制度,到2020年,实现开工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比例达90%以上,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基本实现全覆盖。严厉查处欠薪行为,将存在拖欠工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