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情

关于开展2018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初始上岗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3来源:河北省住建厅-公告公示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8年检测人员初始上岗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2018年4月16日开始考核报名,4月24日开始考核。各检测资质类别具体考核时间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考核信息系统。网址:http:// 110.249.221.14:8001/jcjg_bm/login.aspx)中查询。 

  考核地点:河北建筑科技研发中心(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机械化步兵学院南门西行300米路北)。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见证取样、使用功能、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节能、室内环境、建筑门窗、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等10个检测资质岗位。 

  检测人员考核主要内容为检测基础知识、检测技术标准规范。考核采取理论知识考试方式,试题由考试系统自动生成,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考试人员提交试卷后,系统自动显示考试分数。 

  三、考核程序 

  (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通知本地检测机构报名参加考核。 

  (二)已纳入检测人员信息数据库的检测人员,可直接在考核信息系统自主报名、打印准考证、参加考核。通过建设主管部门考核的检测人员名单,将在考核信息系统公布。 

  (三)新增检测人员需纳入信息数据库管理,通过检测人员基本条件核查后报名参加考核。 

   四、新增检测人员信息录入及核查 

  (一)新增检测人员信息录入。各检测机构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平台(网址:http://110.249.221.14:8001/Jcjg_HBS_UI/Login.aspx)填报人员基本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该机构检测人员信息汇总表,检测机构在纸质汇总表上加盖公章后报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档。  

  (二)新增检测人员信息核查。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新增检测人员基本条件核查。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核查新增检测人员基本信息,并进行确认。请于2018年4月16日前完成新增检测人员基本条件核查。 

  (三)检测人员的基本条件。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中相关专业应是与工程检测工作有关联的专业;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持有注册执业证书的检测人员,男不得超过65岁,女不得超过60岁。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核时应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否则不予考核。考核不合格、缺考的满三个月后方可再次报名参加该考核。检测机构自主报名参加考核,考核不收取费用。考核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二)通过考核的检测人员手章由检测机构按照统一样式自行制作,手章号由考核信息系统统一分配。 

  (三)凡拟新设立和新增资质类别的检测机构,需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书面申请系统账户权限(检测机构账户申请表详见附件),经确认后予以发放。 

  联系人及电话:郭晓英,0311-87905025;王冠、刘连生,0311-87805272。   

  附件:检测机构账户申请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43                                        

 

建筑业查询服务
  • 建筑业查询服务
  • 资质介绍
  • 行业资讯
  • 企业介绍
  • 行业知识
  • 奖项介绍
在线咨询 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