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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4来源:四川省住建厅-公示通告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由于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有关地方政府职责履行不到位,全省已建成的212个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有88个运行不正常。

责任单位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责任人

张正红

联系电话

028-85594729

整改目标

20183月底前建立问题清单;20186月底前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20188月底前完成中控、在线、台账等问题整改;其余问题201912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各市(州)属地主体责任,开展全省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情况排查,20183月底前建立问题清单。

220186月底前,督促指导各市(州)针对88个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

3.各市(州)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中控系统、在线监测设施设备和污泥处理处置台账管理不到位等容易整改的问题,20188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处置能力不足、超负荷运行、管网不配套、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低等问题,201912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根据省整改方案,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排查,88个运行不正常污水处理厂制定了“一厂一策”整改方案,201912月底88个问题水厂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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