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海南省农村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标准》的通知
琼建规〔2020〕11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海口市市政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省燃气协会,各燃气企业,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规范我省农村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保障供气和用气安全,我厅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海南省农村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标准》,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现正式发布,编号为DBJ 46—054—2020,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