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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第八代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管理平台及配套APP上线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3来源:北京市住建委-公示公告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根据近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京建发〔2019〕438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20〕10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京建发〔2020〕352号)等推行质量风险分级管控、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政策文件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需向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模式转变。为建立健全基于风险导向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完成了第八代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质量监督平台”)升级改造和配套移动监督执法终端APP的开发建设工作,定于2021年2月5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质量监督平台是面向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在监的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平台,适用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二、登陆方式

  用户可通过http://110.43.204.101:8000网址,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质量监督平台上线前另行通知)后登录质量监督平台PC端;登录后可通过扫描质量监督平台登录入口右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使用移动监督执法终端APP(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与质量监督平台PC端一致),同时可在质量监督平台首页“学习园地”点击下载《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管理平台操作手册》。

  三、主要功能

  (一)建立了基于综合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工程质量监督差异化管理模式,根据工程风险等级确定监督计划及检查频次,实现了对施工过程关键节点或重点工序的质量监督管理

  根据从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中获取的建设工程风险等级(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由质量监督平台自动确定初步检查频次,其中工程综合风险为低风险的,监督机构抽查频次为1次,检查时间不超过1天;工程综合风险为一般的,监督抽查频次原则上不少于3次(装饰装修工程不少于1次),且每3个月不少于1次;工程综合风险为较大的,监督抽查频次原则上不少于4次(装饰装修工程不少于2次),且每3个月不少于1次;工程综合风险为重大的,监督抽查频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二)完善监督计划及日程安排模型,更新检查项目库及选取方法

  1.日程提前设置、检查灵活安排。质量监督平台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后,自动根据检查周期要求将每次检查安排到具体月份,监督计划中不再设置执法检查的具体日期;监督组长提前一周安排下周的监督执法检查周计划,确定每次检查具体日期及监督组人员组成。

  2.检查项目科学选取,现场合理调整。每次监督执法检查时,检查项目由三部分组成(质量监督平台根据项目库各细则权重自动选取的、监督执法人员根据工程进度及现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的、以及质量监督平台随机抽取的部分),既充分保障了重点检查项目,又充分发挥了监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确保了监督执法工作的公正性。

  (三)完善工程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

  1.将目前质量监督平台中的工程管理与档案管理合二为一,优化工程查询及显示页面,实现多维度多口径查询管理。

  2.完善工程统计报表,按照工程项目形象进度、风险等级及工程类别等进行分类统计;增加行政基础数据报告、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情况月报自动生成及导出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问题反馈协调

  质量监督平台上线运行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信息中心负责质量监督平台上线运行后的日常维护。市监督总站负责业务咨询、收集整理用户的使用问题,按规定程序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信息中心进行处理。

  (二)业务培训指导

  为便于用户更好地掌握质量监督平台的使用方法,市监督总站将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信息中心适时开展相关培训服务工作,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质量监督平台是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效率的有力抓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落实近年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政策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基于工程风险等级的差别化质量监督监管模式工作开展,促进质量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二)积极使用,加强考核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使用质量监督平台和配套APP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如实更新质量监督平台中工程相关信息;鼓励利用移动终端、无线网络技术,提高监督执法工作效率,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市监督总站将定期对各区使用质量监督平台和配套APP编审监督计划、开展监督检查等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分析,并在《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情况月报》中予以通报,相关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学习,提升效能

  各级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质量监督平台和配套APP相关操作流程,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的实时、高效、便捷功能,认真落实质量监督主体责任,确保监管留痕、履职尽责,努力提升我市质量监督工作整体水平。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业务咨询联系人:单科华、田立鹏;电话:55597470、55597476;邮箱:jdyws83297582@163.com

  (技术支持联系人:饶禹;电话:18210311416;邮箱:9044426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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