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
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为加强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区实际,我厅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公众可以登陆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zjt.xizang.gov.cn查看。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2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节能和设计标准定额处(邮政编码:850000),并请在信封在注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kjjn2020@163.com。
附件:《《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