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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来源: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公告通知
                                   

藏建2023139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厅系统法治与普法工作,《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在广泛征求各处室(单位)意见建议后经厅专题会研究审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518日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518日印发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藏及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根据《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焦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住建事业法治化、高质量发展。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1.深化学习培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强法治建设理论学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持续推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贯彻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党章党规的学习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工作会议精神等的学习纳入厅党组、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的学习计划,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厅领导班子结合学法清单学习内容每半年学习1次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有效组织和引导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人员每人年内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类法律知识测试考试,组织厅系统干部职工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政法处、厅办公室、机关党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年度普法要点。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重点加强对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等市场的法治宣传,扎实推进行业普法的责任落实。(政法处牵头,城管处、市场处、房产处、城建处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3.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结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健全住建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细化述法内容,主要领导撰写好述职报告并按区依法治藏办述法工作安排就推进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进行书面述职。将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结合厅党组会、厅务会等每年至少安排1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每年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政法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4.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研究制定党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职责,限时审查。凡我厅出台的党内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按规定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并按规定程序报备。(政法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办事窗口。对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建立清单,后台对关联的单项事进行归并,前台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转变为“一地一窗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持续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制度。持续推进“先照后证”“照后减证”,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制度体系,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西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合理规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政法处牵头,市场处、房产处、规财处、质安处、城建处、招标办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6.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区住建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厅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政法处、厅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7.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处罚程序,修订《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加快建立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区司法厅最新要求工作梳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涉及的裁量权事项,分类分项细化、量化裁量权,制定住建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全面实施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31日前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上一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并及时报送区政府办公厅。(政法处、城管处牵头,市场处、房产处、质安处、招标办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8.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制定公布我厅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清单范围符合适用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政法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9.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开展住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项推进成员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认真组织开展住建领域随机抽查事项的监督检查。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按照《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建设工程企业、燃气经营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城镇污水处理等跨部门联合抽查。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与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政法处牵头,市场处、城建处、科技处、房产处、质安处、抗震办、招标办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五、依法推进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0.推进住建领域立法工作。聚焦“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围绕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科学申报年度立法项目。按照自治区人大、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做好我区住建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草拟、论证工作,积极推动《西藏自治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出台。(政法处牵头,村镇处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性审查办法》,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和备案程序。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改革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政法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加强组织保障

  

12.厅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述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将述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年终述职考核、干部评优评先等同时进行。

  

13.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应当主动承担起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并按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做好日常台账收集整理工作,并按照年度法治政府考核工作要求,配合政法处做好法治政府年度考核工作。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中期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王君正书记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批示精神和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署,根据《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按照我厅“紧盯目标、守住底线、狠抓落实、争创一流”的管理体系,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抓紧抓实各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创新形式,进一步提升覆盖面、精准度和工作实效,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蔚然成风。

  

二、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法治根基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述法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住建厅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政法处、机关党委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干部职工要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刻认识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带头尊崇学习遵守维护运用宪法。组织开展好202312.4国家宪法日”和“国家宪法宣传周”“宪法宣誓”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各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政法处、政工人事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把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全面依法治藏、建设法治西藏的重大契机,以民法典实施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治边稳藏法治化水平。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并在建筑企业诚信守信经营、建筑工人权益保护、城市管理、小区物业管理等工作中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基层治理、法治实践,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政法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4.突出学习宣传与维护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和维稳领域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促进民族团结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厅办公室、机关党委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5.突出学习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为重点,围绕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节约用水、建筑施工扬尘、绿色建筑、完整绿色社区、清洁低碳能源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城建处牵头,质安处、城管处、科技处、村镇处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6.突出学习宣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法律法规。着力服务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广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围绕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对、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领域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政法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7.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的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机关党委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8.常态化推进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5世界环境日”“6月安全生产月”“8月生态文明宣传月”“9.16平安西藏宣传日”“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11.9全国消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厅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形式多样的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常态化推进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政法处、机关党委、质安处、城建处、村镇处、抗震办、质监总站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突出重点对象,提升法治素养

  

9.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进知行合一。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法、“一把手”讲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讲座、旁听庭审、日常学法考试等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学法活动。〔厅办公室、机关党委、政法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0.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大力推进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教育,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知识学习。邀请专家和律师到我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通过开展各类法治教育专题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政法处、机关党委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1.推进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学法用法。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推进建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促进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工资支付等方面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建筑工人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政法处牵头,市场处、房产处、质安处、质监总站、岗培中心负责落实〕

  

12.推进社区居民和乡村农牧民学法用法。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乡村)”活动,加强社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重点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婚姻家庭、扫黑除恶、环境保护、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居民自治、物业管理、居住安全、燃气安全、家庭消防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反对食品浪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进行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机关党委(协调各驻村工作队)、房产处、公房局负责落实〕

  

四、创新工作抓手,提升普法成效

  

13.大力推进“互联网+普法”。充分应用住建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广泛发布住建领域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鼓励各处室(单位)针对主管领域工作特点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满足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提升普法内容的到达量、阅读量、点赞量,努力打造新媒体普法精品。〔政法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4.整理汇编厅系统行业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持续跟踪厅系统行业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废改立情况,不断整理汇编,阶段性制作成书,分发厅系统干部职工,方便干部职工随时查阅,提升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政法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五、压紧压实责任,落实普法责任制

  

15.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准备工作。对照我厅“八五”普法规划及自治区普法办对我厅“八五”普法督导检查意见,全面梳理我厅“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迎检考评准备工作。

  

16.落实普法工作主体责任。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部门普法工作要点,切实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并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述学评学考学工作中。

  

17.及时向政策政法处报送普法活动简报。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应当及时将普法活动开展情况形成简报材料,并于每个季度的第一周内将普法活动简报材料主动报送至厅政策政法处。

  


  

附件: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学法普法材料清单

  


  

  

藏建法〔2023〕139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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