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函〔2023〕174号
马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老旧小区多层建筑打通火灾逃生通道的提案》(第4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本提案所提供的信息,老旧小区的多层住宅是建筑层数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建筑(按照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建筑高度不超过27米的住宅建筑),一般为6层或7层;“小高层”在防火设计上没有定义,通常为9-11层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33m。依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之前版本建筑防火规范的规定,这些建筑允许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即楼梯间),只是根据高度不同对楼梯间的安全要求不同。在规范当中要求,建筑高度27m以上,不超过54m的住宅,仅有一个疏散楼梯时,楼梯必须通至屋面,在屋面上应联通至其他单元。27m以下住宅宜通至屋面,并没有强制要求一定通至屋面。楼梯间通至屋面是为本单元增加一条备用的逃生通道,在火灾情况下如果无法向下逃生,可以向上逃生或避难,在屋面等待救援或是从其他单元向下疏散。
实际工作中,我厅将按照《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已建成小区的各类住宅,若建成时有通至屋面的楼梯间,使用者将其堵塞的,各级住建部门将加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清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我厅消防审验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您的建议我们一定会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承办人:景泽峰
联系电话:0451-5363017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