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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1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15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公示公告

黑建函〔2023174


马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老旧小区多层建筑打通火灾逃生通道的提案》(第4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本提案所提供的信息,老旧小区的多层住宅是建筑层数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建筑(按照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建筑高度不超过27米的住宅建筑),一般为6层或7层;小高层在防火设计上没有定义,通常为9-11层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33m。依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之前版本建筑防火规范的规定,这些建筑允许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即楼梯间),只是根据高度不同对楼梯间的安全要求不同。在规范当中要求,建筑高度27m以上,不超过54m的住宅,仅有一个疏散楼梯时,楼梯必须通至屋面,在屋面上应联通至其他单元。27m以下住宅宜通至屋面,并没有强制要求一定通至屋面。楼梯间通至屋面是为本单元增加一条备用的逃生通道,在火灾情况下如果无法向下逃生,可以向上逃生或避难,在屋面等待救援或是从其他单元向下疏散。

实际工作中,我厅将按照《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已建成小区的各类住宅,若建成时有通至屋面的楼梯间,使用者将其堵塞的,各级住建部门将加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清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我厅消防审验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您的建议我们一定会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承办人:景泽峰

联系电话:0451-5363017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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