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委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天津四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9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经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天津弘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仍未达到规定要求,我委决定撤销上述单位持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
请上述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含正、副本)交回我委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并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24538427)。
附件: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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