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河北省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冀安委〔2023〕5号)要求,省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明确了各部门的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现予公布。
燃气行政责任人因职务(职级)、岗位和分工调整,由继任者担任本部门(单位)的燃气行政责任人。
附件:河北省省直部门(单位)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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