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辽宁中舟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申请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92。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相关材料(文件名称为:企业名称+资质名称)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