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我厅对各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进行了审查。现将信用评价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我厅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处,逾期不予受理。单位意见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明珠 联系电话:3070557
附件: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意见 .et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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