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6日,由你公司负责承建的若羌县第四小学教学楼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学生礼堂及附属工程)发生物体打击事件,事故导致1人死亡。我厅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第十四条规定,对你公司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的行政处罚。
现经你单位申请,我厅组织专家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对你公司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认为安全生产条件已基本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决定从即日起解除你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