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2024〕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的通告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湘建科〔2022〕140号)要求,2023年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2020年(含)以前发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了集中复审,其中,确认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72项,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9项,予以修订的工程建设标准34项(详见附件)。经公示无异议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认为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其仍具有时效性和适用性。
二、确认为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请于今年内完成修订申报(6月30日前通过湖南住房城乡建设科技信息平台进行线上提交)、编制、审核等工作,凡逾期未申报和完成修订的(不能按时完成修订的,请及时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说明情况),予以废止。
三、确认为废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予以废止。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