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各有关企业:
2024年7月27日,我厅在网站发布《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4〕878号),对山西锦丰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的43项资质发布整改通知。整改期满后,山西锦丰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的33项资质未提交整改材料或提交的整改材料仍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规定,我厅拟依法撤回上述企业相关资质(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企业,请于公示期满前提供有关申述材料(含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职称人员证明材料),经企业属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原件审核后统一报送我厅市场处,逾期视作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厅将依法撤回仍未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0351-3580010/3580032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18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