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指导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断提升检测技术能力,提高检测服务水平,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高质量发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等有关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能力基本要求指导手册(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能力基本要求指导手册(试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