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工〔2024〕387号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2024年11月9日是全国第33个“119”消防宣传日,11月也是全国消防宣传月,主题是“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消防工作,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住建系统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和抵御灾害能力,按照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青安办〔2024〕5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4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动员全员参与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依法落实消防宣传职责,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项目、进工地,压实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动员发动,积极开展各项活动,营造“全民消防”浓厚宣传氛围。
二、全面组织,深入开展系列活动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全面组织,认真组织策划消防安全系列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以消防宣传进企业、进项目、进工地为载体,积极组织教育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宣讲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在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海报,结合实际举办消防文化作品征集、消防安全主题海报评选、消防文艺展演等活动,组织全体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用事故案例警醒公众、营造氛围。特别要做好城镇燃气领域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各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宣传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和用户安全用气的消防能力水平。二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宣传月期间,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修订完善方案预案,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三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学习讨论。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家谈”“消防公益说”等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学习讨论,浓厚学习氛围,增强学习效果。
三、加大宣传,确保工作层层落实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活动方案,加强活动保障,确保经费到位、责任到人。要利用自身优势,利用各类建筑公共视频、公共交通工具、LED幕墙等持续播放消防宣传视频、标语等,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月”,确保活动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各地住建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活动层层落实,活动总结请于11月25日前报送省住建厅建筑业监管处。
联系人:盛嘉福,联系电话:0971-6113885
邮 箱:szjtjzyjgc@163.com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