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下达2022年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住建设〔2022〕12号)要求,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农村自建低层住宅设计图示》,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图示,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图示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