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中,共随机抽取房地产开发企业442家。经对抽取的企业资质核查,合格77家,不合格365家(含核查不符合要求的227家,未按期提交材料的138家)。企业可登录“河北省数字住房管理平台”中“双随机检查管理”版块查看资质核查结果。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部分人员为临时聘用、兼职,有的存在“挂证”行为,不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用人单位在核查期间也未出具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的材料。二是部分企业材料提交不全;三是部分企业未按时提交材料参加核查。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规定,请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见附件2、3)于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上传至“河北省数字住房管理平台”。
(二)核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见附件2),因人员聘用、解聘或资格注销,确实无法完成整改的,企业需随整改材料同时上传延迟整改书面申请,说明延迟整改原因,并选定整改完成日期。整改完成日期最迟不超过2024年12月25日。涉及人员注销资格的,企业需在2024年11月25日前在注册人员、安管人员相关资格系统内提交注销申请,并将申请注销的截图于11月25日前上传至“河北省数字住房管理平台”备查。
(三)请各地住建部门通知域内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并提交材料,汇总申请延迟整改企业的整改材料。逾期不整改(含申请延迟整改企业选定的整改完成日期)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0311-87800918 87800618(兼传真)
附件:1.资质核查合格企业名单
2.资质核查不符合要求企业名单
3.未按时提交材料企业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