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8号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复审。经审查、公示,决定即日起废止以下12部省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
1.《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施工技术规程》DGJ32/TJ160—2014;
2.《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质量管理规范》DGJ32/TJ164—2014;
3.《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标准》DGJ32/TJ175—2014;
4.《装配式复合玻璃纤维增强混凝土板外墙应用技术规程》DGJ32/TJ217—2017;
5.《600MPa热处理、热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32/T 3690—2019;
6.《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监理规程》DB32/T 3707—2019;
7.《装配式纤维增强水泥轻型挂板围护工程技术规程》DB32/T 3708—2019;
8.《防灾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DB32/ 3709—2019;
9.《城市照明图集》苏Z02—2014;
10.《住宅阳台》苏J04—2019;
11.《预应力混凝土马鞍形壳板》苏G/T14—2019;
12.《轻质内隔墙构造图集》苏G29—2019。
特此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