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京津冀三地协同编制的《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编号为DB13(J)/T 8618-2024)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发布,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编号DB13(J)/T 8310-2023)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专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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