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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5〕16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6来源:住建部-行政处罚

董湘军:

经调查核实,你在华森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重庆盛基新源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5〕1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拟对你作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的处理决定。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5〕16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可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书面陈述或申辩请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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