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中靖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诚东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高新开发区石桥社区科技企业孵化器6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21MAAKD4XC33
2024年11月1日,你单位承建的广东宝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经广东省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该项目悬挑式卸料平台存在两侧缺少防护、工字钢锚固不符合规范、无安全警示标志、无限载牌等未严格按照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据此,本机关于2025年10月31日向你单位下达《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扣中靖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黔建建字〔2025〕78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告知书》)。你单位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向本机关进行了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认为你单位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
鉴于广东省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责令你单位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且广东省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已对你单位作出罚款10000元(壹万元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郭诚东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刘少杰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JZ安许证字[2021]082736)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你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自本机关处罚之日起将在贵州省建筑业和公共服务系统上标注暂扣起始时间。暂扣期间你单位须进行整改。暂扣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由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取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经复查合格,且暂扣期届满,本机关将在贵州省建筑业和公共服务系统上取消暂扣你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注。复查不合格的,将增加暂扣期限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你单位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若你单位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贵州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