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泽鹏:
2025年6月8日,你所在单位在实施普定猴场普定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二期标段一光伏场区建设项目时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普定县人民政府《普定猴场普定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二期标段一光伏场区建设项目“6˙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你对作业人员违规操作监管不力、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据此,本机关于2025年10月30日作出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扣施泽鹏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黔建建字〔2025〕77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告知书》),你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五日内未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
鉴于《普定猴场普定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二期标段一光伏场区建设项目“6˙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明确由普定县应急管理局对你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以及《关于请予暂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质的请示》(普应急呈〔2025〕52号),决定暂扣你本人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黔建安 C3(2024)0020008)90日的行政处罚,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6年2月17日。
你领取的电子证书(编号:黔建安 C3(2024)0020008)自本机关处罚决定之日起将在贵州省建筑业和公共服务系统上标注暂扣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起始时间。行政处罚期限内,你本人不得作为单位安管人员,不得参与企业或项目的安全管理活动。
若你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贵州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普定县应急管理局;贵州长征输配电电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