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部署要求,着力提升全省住宅工程消防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好房子”消防工程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行政区域内2023年1月1日以后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住宅项目。项目的消防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审验手续齐全,消防功能完备,群众反映较好。
二、条件要求
申报项目应至少符合以下一个条件,具体情况在《“好房子”消防工程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1)中分别填写说明。
(一)好设计。消防设计在平面布局、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等方面的性能指标,优于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二)好建造。积极采用消防工程推广技术,施工优于施工规范要求,消防设施安装牢固、整齐、美观,标识清晰,消防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三)好材料。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以及选用的消防部品等,关键指标参数优于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在行业内具有较好口碑。符合本条件的同时填写《___项目消防好材料应用情况表》(附件2)。
(四)好技术。积极应用经实践验证的消防创新技术,在增强火灾预警能力、提高人员疏散效率、降低火灾风险等方面发挥功能作用,有效提升建筑整体消防安全水平。
三、程序方法
(一)县级初审。建设单位填写推荐表,报县(市、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初审。
(二)市级推荐。设区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应按照推荐条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2026年2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盖章扫描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无需邮寄纸质版。
(三)省级评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报送的典型案例组织专家评审,并适时现场复核。
(四)公示发布。在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典型案例,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集中发布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典型案例申报、推荐和筛选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摊派经费或变相收费。
(二)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撤销其评选资格。
联系人:马桂宁、杨合波,联系电话:0531-51765375、0531-51765377,邮箱:sxfjsfwzxadmin@shandong.cn。
附件:1.“好房子”消防工程典型案例推荐表
2.____项目消防好材料应用情况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