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申报人员:
2025年11月24日,经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中级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了胡宇舸等147名同志具备初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杨晶等307名同志具备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
公示受理:在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被公示人员在基本条件、学术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向公示受理部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不予受理。对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相关问题反映。
联系方式:3580225
邮 编:030013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85号
附件1:胡宇舸等147名初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pdf
附件2:杨晶等307名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中级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2025年11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