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推广装配式建筑发展成熟先进成果经验,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促进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装配式建筑典型工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山东省内已竣工或在建(至少到主体施工阶段)的优秀民用或工业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包含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及混合结构等装配式结构类型)。
二、征集条件
(一)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且在装配率、工程质量、技术创新、引领效应等方面具有代表性。
(二)项目应符合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已竣工项目应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单体项目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000平方米,群体项目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万平方米。
(四)项目采用的装配式技术体系成熟、适用、可靠,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五)项目满足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A级(含)以上或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含)以上。
(六)优先考虑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
1.有重大技术创新或者采用装配方式建造提质增效效果明显。
2.主要竖向受力构件采用装配化施工,或者采用装配化装修。
3.积极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关键技术,采用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
4.项目实施一体化设计与集成应用,采用BIM技术实现信息化管理。
5.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奖项,例如:鲁班奖,詹天佑奖,泰山杯等。
三、征集方式
(一)申报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或经建设单位同意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单位。鼓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技术研发、设计、施工、装修、部品部件生产等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通过山东省建筑节能与科技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网址:http://221.214.62.53:9020/user/login,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1月27日—12月8日,选择“试点示范项目——装配式建筑典型案例”填报),注册账号的推荐单位为项目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报单位线上填报申报项目信息后,需将试点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及PDF电子版,报送项目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山东省装配式建筑典型工程案例申报书(附件1)
2.装配式建筑典型工程案例介绍(附件2)。
3.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报告、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等文件扫描件。
4.装配率预评价计算书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5.项目实景照片或视频(含施工过程中和验收运营后),其中,实景照片应为高清像素,且数量不少于10张。
6.其他能够反映项目特色的证明材料。
(三)各市审核汇总后,于2025年12月10日前通过系统线上推送项目信息,并将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装配式建筑典型工程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认真做好案例征集工作,积极动员优秀项目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各申报单位要注重提高申报材料编制质量且提供切实反映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通过的项目,我厅将通过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曹瑞泽、陈恒亮(政策咨询),0531-51765145;刘传卿、刘文正(技术咨询),0531-86195357;蒋雪鹏(申报系统技术支持),18364606201。邮箱:caoruize@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装配式建筑典型工程案例申报书
2.装配式建筑典型工程案例介绍
3.装配式建筑典型工程案例推荐汇总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