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赣建办文〔2022〕131号)要求,由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修编的《坡屋面建筑构造(一)(块瓦、沥青瓦系列)》已通过我厅组织的技术评审和审查,现批准为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赣25J202,自2025年12月10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