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6年度建筑工程质量“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7-14来源:河南省住建厅-文件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建设参建单位:

  根据《河南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省级“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双随机办〔2025〕4号)等要求,持续强化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中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严格执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要求,覆盖全省所有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随机抽取35个在建工程项目,通过现场查阅施工资料、实地检查工程实体的方式开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能较好的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管控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被检项目参建主体工程质量行为基本规范,工程实体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本次检查累计发现各类工程质量隐患237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5份、执法建议书2份。

  二、主要问题

  (一)属地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管方面。部分地市主管部门针对住宅工程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力度有待提升,对主要建材进场验收、试块养护、实体抽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机制仍需健全,日常巡查、隐患排查等常态化监督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对辖区部分项目存在的资料缺失、实体质量缺陷等问题未能及时督促整改。部分地市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对各类质量违规行为约谈、处罚、公开曝光力度不足。

  (二)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方面。一是各方主体质量履职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项目基础资料、报审验收文件签章日期等要素不完善;施工单位三级交底、设计交底落实不足,施工方案编审、建材堆放标识管理不规范;监理规划规范引用存在偏差,日志、旁站记录与现场不符,人员变更手续办理滞后,防水、保温、桩基关键工序旁站覆盖不足。二是混凝土及取样检测管理不规范。混凝土各类检测、验收、温控记录资料不全,试块养护、标识、留置数量不规范,实体检测、见证取样资料缺失或不规范,防水、保温材料进场验收复核把关不严。三是地基桩基及隐蔽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桩基验收资料不全,地基验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签字、日期填写缺失;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签章信息不全。

  (三)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方面。一是混凝土观感与结构管控较差。部分项目存在蜂窝麻面、夹渣、裂缝、烂根等问题,构件尺寸、表面平整度管控不严。二是钢筋、砌体施工不规范。部分项目钢筋排布、保护层厚度、连接处工艺管控不到位,外露钢筋锈蚀处置不及时;砌体砌筑、构造柱、墙体拉结筋施工工序执行存在偏差。三是管线、门窗细部管控缺位。部分项目穿墙穿楼板防渗套管设置、洞口封堵防腐等施工工艺执行不严,门窗预留洞口、窗台高度与规范要求存在偏差。

  (四)“堵漏裂臭”等工程质量突出问题防治方面。一是专项治理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未编制专项治理方案,或编制方案缺乏实操管控措施,一线管理人员对通病防控要点掌握不足。二是防水原材料管控存在漏洞。部分项目防水材料进场验收、复试资料缺失,防水主材性能不达标。三是渗漏、开裂实体缺陷多发,细部防渗处理缺失。部分项目楼板、墙体、屋面出现裂缝、积水、防水材料破损等问题,厨卫、屋面防水简化施工工序,穿墙套管、洞口抗裂防渗构造处置不到位;分户验收资料留存不全,分户隔声、减震垫设计图纸缺失。

  (五)建筑保温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方面。一是保温材料进场管理不规范。保温材料送检流程执行不规范,进场报审、复试全套资料留存不全。二是保温工程施工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未编制外墙保温专项方案,保温设计、施工技术交底缺失,隐蔽验收记录要素不全,保温构造施工与图纸存在偏差;保温材料堆放防火、防潮防护措施配置不足。

  (六)住宅装饰装修质量控制方面。一是门窗安装、密封及检测管理不规范。门窗固定点位、安全配件设置不符合验收标准,窗户性能复试资料留存不全,外墙管线开孔密封处置不到位。二是抹灰、地坪、管线等细部施工管控不严。墙面起砂开裂、墙砖空鼓等问题较多,管道穿楼板封堵、套管、支架防腐、屋面配套设施施工不规范。三是隔声设计、细部工序管控缺失。部分图纸未细化分户墙、楼板隔声及减震垫设计要求;卫生间泛水台、管线、保温等二次施工工序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对照本次联合检查反馈问题压实整改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全面抓好在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一)紧盯问题闭环整改。各地要建立本次检查问题整改台账,定期跟踪整改进度,确保完成一处、复核一处、销号一处,彻底消除各类质量隐患。对本次下达执法建议书的项目,按照立案查处程序,约谈企业法人及项目关键责任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的项目列为年度重点监管对象,加密日常巡查频次,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以本次检查为抓手,组织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对照通报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参建各方质量履职行为。同时,要根据本地“一业一查”检查要点及日常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步开展相关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对各类质量隐患从严落实整改与追责措施。

  (三)持续抓好专项整治。一是扎实开展城镇住房“堵漏裂臭”专项整治。聚焦本次检查暴露出的屋面厨卫防水、墙体楼板开裂、隔声串味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在建项目完善专项治理方案,从设计、施工、验收全链条压实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分户验收制度。二是持续推进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管的通知》(豫建质安〔2026〕66号)要求,加强监督抽测力度,督促在建项目从严落实保温工程施工全流程管控。

  (四)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各地要持续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聚焦设计交底、主材复检、隐蔽验收、实体抽检、分户验收关键环节完善管理制度,依托示范项目复制推广成熟管控举措。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巡查、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等社会化监管方式,形成多方协同、全程可控的工程质量监管新格局。

  2026年7月13日

建筑业查询服务
  • 建筑业查询服务
  • 资质介绍
  • 行业资讯
  • 企业介绍
  • 行业知识
  • 奖项介绍
在线咨询 免费试用